一、胡刚复物理奖(实验技术)、饶毓泰物理奖(光学、声学、原子和分子物理)、叶企孙物理奖(凝聚态物理)、吴有训物理奖(原子核物理)、王淦昌物理奖(粒子物理和惯性约束核聚变物理)的推荐评选工作,依照2016年中国物理学会颁布的《胡刚复、饶毓泰、叶企孙、吴有训、王淦昌物理奖章程》进行。
二、物理奖不接受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申请。候选人须由2位或2位以上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同行物理学专家推荐才能受理。每位推荐专家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请各项物理奖评选委员会委员以及中国物理学会理事做好组织推荐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以及各分会、专业委员会积极组织专家向上述物理奖评选委员会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三、被推荐者所属的学科领域,应符合物理奖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主要工作已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不能再参加中国物理学会物理奖的评选。每位被推荐者每届最多只能参加中国物理学会组织的一项物理奖的评选活动。
四、被推荐人应于2023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将推荐材料提交推荐奖项评选委员会秘书。推荐材料包括:推荐书(含推荐意见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4份,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有签字/盖章的电子版文档。
五、各评选委员会应遵照章程的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工作,于2024年6月30日前评出建议获奖者,形成评选委员会意见,提交中国物理学会物理奖基金委员会审批。
《胡刚复、饶毓泰、叶企孙、吴有训、王淦昌物理奖章程》
各项物理奖推荐书、推荐意见表、初审意见表
各项物理奖评选委员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中国物理学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