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理学会萨本栋应用物理奖章程
2020-10-23
二、奖励领域:应用物理领域有突出贡献的物理学工作者。
三、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成员由中国物理学会聘请,每届任期四年。评委会的任务:
1. 组织和收集应用物理领域优秀学者的材料;
2. 经了解和初步审核,推荐候选人,并向被推荐人收集详细的申请材料;
3. 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议;
4. 在推荐意见和同行专家评议基础上,评选委员会评出建议获奖者;
5. 将评选结果(建议获奖者姓名、工作单位、简历、工作简介)报中国物理学会和萨本栋教育科研基金会。
四、奖励频率与金额:与中国物理学会其他奖项同步,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人民币三万元。如有两人同时获奖,则奖金提为四万元,两人共享。奖金只用于支付物理奖奖金、奖状等必要费用。
五、奖金来源:由萨本栋教育科研基金会提供,由中国物理学会进行颁奖。
六、应用物理奖的推荐和评选办法:
1. 应用物理奖的评选条件:
(1)近几年在我国应用物理学领域取得重大成果的个人,包括那些其重要性直到近几年才显露出来的数年以前的工作,该工作应该是已经发表的。
(2)多年来对我国应用物理学发展、在科学技术上做出突出贡献的物理学工作者。
2. 每届一般只奖励一人,奖金三万元;若获奖者为二人,则二人共享四万元。
3. 申请者须由二位或二位以上的专家推荐才能受理。
应用物理奖不采取本人或本人所在单位申请的办法。下列人员有权推荐候选人:
(1)萨本栋应用物理奖评选委员会委员;
(2)中国物理学会理事;
(3)具有教授、研究员职称的物理学专家。
应用物理奖评选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应该组织上述范围的专家进行推荐。
4. 应用物理奖的推荐、评选步骤:
(1)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第一年推荐、第二年评选和颁奖。
(2)第一年由评选委员会委员,中国物理学会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等发出奖项推荐和评选通知。推荐人负责填写推荐书,于当年十二月底以前寄送评委会秘书。
(3)评委会根据推荐,经过初步了解审核,提出应用物理奖候选人。
(4)评选委员会直接通知被推荐人,根据要求提供详细材料一式四份。评委会委托推荐人以外的四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提出初审意见。
(5)评选委员会主任、秘书根据推荐意见、初审意见,提出正式参加评选的候选人名单,提请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和选拔,评出建议获奖者,报给中国物理学会。
(6)第二年九月,在中国物理学会秋季学术会议或会员代表大会期间颁奖,在秋季会议上每位获奖者要作一次学术报告。
5. 应用物理奖推荐、评选的若干规定:
(1)要提倡优良学风。推荐人、评委会委员都要对推荐、评选工作抱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坚决反对评奖工作中出现各种不正之风。
(2)评选委员会要重视调查和了解情况,力求避免在推荐工作中出现重大遗漏。对获奖者的科学技术贡献务必审查清楚,确实可靠,避免出现不应有的错误。
(3)评选委员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投票(含2/3)方为有效。应用物理奖评选和审批均采取无记名投票,参会委员半数以上赞成才算通过(委员人数以当时在国内实有人数为准)。评选和审批一般应在召开会议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通信投票。
(4)评选过程中,推荐人和推荐内容,初审和初审内容,评审会上的评议意见等评选活动内部情况,均应保密,不能外传,以避免影响评选工作的正常进行。
说明:萨本栋博士是中国物理学会创建人之一。1932年成立之时,他就担任中国物理学会秘书兼会计,直到1937年受命调到厦门大学担任校长时才卸任。萨本栋教育科研基金会(以下简称萨氏基金会)成立于1998年,注册于美国。它是由萨本栋校长在抗日战争时期厦门大学的文科、理科、工科学生自愿慷慨解囊而组织起来的。其宗旨是辅助厦门大学的发展建设。十多年来,萨氏基金会除了辅助厦门大学的建设发展外,还赞助了若干国际性和全国性的相关学术会议。萨氏基金会不参与应用物理奖的评选过程,但是需要每届的评选结果(包括获奖者简历以及获奖项目简介),以便建立档案储存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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