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理学会黄昆物理奖章程
2020-08-25
为弘扬2001年度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黄昆先生的科学精神和他在开创我国固体物理学及半导体物理学事业中所做出的杰出贡献,激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固体物理学和半导体物理学工作者,根据199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令第3号《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遵照黄昆先生的意愿,特设立 “黄昆固体物理和半导体物理科学研究奖”,简称 黄昆物理奖。
二、奖励办法
1. 黄昆物理奖评选条件:
获奖人应在近几年内立足国内在固体物理及半导体物理领域内做出重大成果,包括那些其重要性直到近几年内才显示出来的以前研究工作。该成果应该是已经公开发表的,或者正式得到鉴定确认的。
2. 黄昆物理奖每两年评选和颁发一次。每次评出不超过两人。
3. 黄昆物理奖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每人发荣誉奖状一份,奖金若干。
三、评审组织机构
1. 成立黄昆物理奖基金委员会与评选委员会的联合委员会(简称联合委员会),其成员经推荐协商后由中国物理学会聘请,设主任委员一名。
黄昆物理奖联合委员会的任务是:
(1)确定奖励方针和办法;
(2)确定奖金数额;
(3)审核函评的初评结果,确定不超过二人候选人,报请中国物理学会批准。
2. 联合委员会下设秘书长一名,协助黄昆物理奖联合委员会主任完成以下任务:
(1)负责组织和受理黄昆物理奖的推荐;
(2)初步审核推荐候选人材料是否齐全;
(3)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书面评审;
(4)汇总书面评审结果并上报联合委员会以备审议。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
1. 黄昆物理奖获得者的提名人为:
(1)黄昆物理奖基金/评选联合委员会委员;
(2)联合委员会遴选的国内有声望的固体物理学家或半导体物理学家;
(3)历届黄昆物理奖的获奖人;
(4)中国物理学会半导体物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黄昆物理奖需由上述提名人二人推荐才能受理。
2. 黄昆物理奖推荐、评选程序和方法:
(1)黄昆物理奖每二年评选一次。
第一年10月左右由黄昆物理奖基金/评选联合委员会向其委员、中国物理学会、地方物理学会及半导体物理专业委员会等发出黄昆物理奖推荐、评选通知,启动推荐工作。
(2)推荐人负责提供被推荐人电子版的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于第一年十二月底以前寄送到联合委员会秘书处。
(3)联合委员会秘书处初步审核黄昆物理奖候选人材料是否齐全。
(4)组织同行专家对候选人进行书面评审。
(5)汇总书面评审结果以备联合委员会审议。
(6)第二年年初举行联合委员会议,审核同行专家的评审结果(因故不能到会的委员也可根据秘书处报送的书面评审结果表达意见),最后确认正式获奖人。
(7)报送中国物理学会批准。
(8)第二年九月,在中国物理学会秋季学术会议或会员代表大会期间颁发黄昆物理奖,获奖者要在会议上作一次学术报告。
3.黄昆物理奖推荐、评选若干规定:
(1)提倡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坚决反对评奖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如果联合委员会委员是黄昆物理奖的候选人,他(她)应该回避这一届黄昆物理奖的评选工作。
(2)联合委员会要重视调查和了解情况,力求避免在推荐工作中出现重大错漏。对获奖项目和获奖人员的科学贡献务必审查清楚,确实可靠,避免出现不应有的错误。
(3)所有参与评选工作的人员对评选过程以及评审会上的评议意见等评选活动内部情况,均应保密,不能外传,以保证评选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基金来源和管理办法
1. 奖金及相关经费由“黄昆物理奖”基金会支出。
2. 基金会同时接受我国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研究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个人捐助。
六、附则
本章程条文解释权归“黄昆固体物理和半导体物理科学研究奖”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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